各毕业班:
根据《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学生、表彰先进,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及比例
1.评比范围:我校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2.评比比例:毕业班每个班级6个指标。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文明礼貌。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或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能测试标准。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4.服从国家需要,自觉遵守就业政策,就业态度端正。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二等或以上人民奖学金。
6.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荣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评比时可以优先考虑。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学院推荐和学校有关部门认定,并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单独审批,不占用学院推荐计划:
(1)由学校推荐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
(2)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或其他重要活动,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或省级一等奖(含)以上的;
(3)个人有特别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广泛影响的;
(4)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工作的;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参加“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的(含“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5)2015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8.在校期间曾受到党、团、行政处分的,不得参加评比。
三、评比程序
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公示
请各毕业班级将班级评议结果于11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同学材料交至学办。
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