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导师组: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院(中心)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的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课堂教学检查的内容。
期中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第十一周,即11月17日—11月21日,检查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重点是本学期下半学期所开的新课。
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对所有研究生课堂的教师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应携带《课程表》(见附件1)到本院的研究生课堂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出勤情况(调停课的以11月17日前在研究生院办理正式手续为准)。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与培养办及时联系解决,并做好记录。各学院在完成当天检查任务后,须及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由培养办一天一汇总。
2.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院将予以核实,凡违反教学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按《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中南大教字〔2006〕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课堂听课情况记录。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各导师组组长应亲自或委派专人对本学期开设的每门课程至少听课一次,并认真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检查内容为教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及课堂效果等。
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中心)于11月30日以前将本单位此次教学检查的总结报告及《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