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遴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学习成绩包括前三个学期,且加权平均分排名在全班前4名(成绩以学校教务部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供的为准,如果系统未能及时更新,以教务部认定成绩为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申请时应为2000年5月5日以前出生),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5、申请时必须是俄语专业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二、合作院校
序号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规模 | 选派年级 | 留学期限 | 交流形式 |
1 | 俄罗斯 | 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 | 2人 | 二年级 | 11月 | 课程学习 |
2 | 俄罗斯 | 俄联邦政府直属财经大学 | 2人 | 二年级 | 11月 | 课程学习 |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号 | 时间 | 具体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3月-4月 | 遴选学生 联系外方学校,获取邀请函 制定学习计划 组织学生网申 | 俄语教研室、学办、教学办等学院相关部门 |
2 | 4月21日-5月5日 | 学生网上申报 | 学生 |
3 | 5月6日至12日 | 提交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国际交流部 |
4 | 5月底 | 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5 | 6月起 | 学生准备签证材料 | 学生 |
6 | 8月 | 跟踪管理出国学生 | 外语学院、国教学院、国交部 |
四、学生网申所需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由学生所在学院的老师针对每位学生填写,盖院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时间(至少精确到月)。
(3)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的主要学习/交流工作。
(4)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邀请信/入学通知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由教务部门开具,盖红章。
6、外语水平证明
7、学习计划
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做好前期沟通,为学生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应包含课程安排(预选课程名称)/实习任务、须修学分数、时间安排(如报到时间、课程学习时间及考试考核时间)等。
对交流形式为课程学习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为其制定学习计划并盖章确认;对交流形式为实习或毕业设计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院及外方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俄语教研室负责人。
办公地点:文波楼404
俄语教研室
2018年3月